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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期盼:税收支撑体系早日建成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刘娜 2015-05-18 09: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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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像军舰为商船保驾护航一样,更好地为‘走出去’企业提供税收保障,大力支持国家‘走出去’战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今年年初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构筑“一带一路”战略税收支撑体系做了生动表述,获得了各级税务机关和“走出去”企业的广泛认同。
  
  很多大企业负责人认为,“一带一路”战略税收支撑体系,应该基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目标和规划,在税收理念、税收法规、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提供配套的支撑措施。而这些措施应该既与“一带一路”总体战略相融合,又自成体系。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要求做好税收服务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60号),要求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从“执行协定维权益、改善服务谋发展、规范管理促遵从”三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本地区的落实工作。这被业界认为是构筑“一带一路”战略税收支撑体系的纲领性文件。
  
  “我们期待随着税收支撑体系的建立,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能够得到逐步解决。”中国中化集团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王凌说。她告诉记者,最近几年,集团公司旗下的多个子公司反映,一些政策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影响了“走出去”的步伐。
  
  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于红卫说,按照秘鲁税法的规定,利息预提税有4.99%和30%两档税率。秘鲁企业向境外非关联方支付利息适用4.99%的利息预提税税率,向境外关联方支付利息适用30%的利息预提税税率。由于中国铝业公司设在秘鲁的子公司的银行贷款主要来自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铝业秘鲁公司就被秘鲁税务当局认定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关联方,适用30%利息预提税税率,涉及税款2.26亿元。“税收支撑体系建立后,我们期待类似这样的问题可以迎刃而解。”于红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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