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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消费税再调整 从价税率提至11%并加征从量税

来源:中国税网 作者:字号 编辑:刘娜 2015-05-11 08: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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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提出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5月10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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