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漳州3月18日讯(通讯员 汪伟钰 满荣 本网记者 黄章富)向过路人发放小名片兜售假发票,让网上制假者制出发票,而后寄给发票使用人。
3月16日,芗城区检察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对“中间商”王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5月以来,浙江人王某经常在漳州市区各个路口、小区内,以发放小广告名片的方式向路人兜售假发票。一旦有人通过广告电话联系上来,王某便要对方提供发票信息,并谈论价钱。
而后,王某便将上述信息发送给其在互联网上专门制造假发票的人,并约定将制造好的发票通过快递方式寄送过来,待假发票能验证过关再付款给网上制假者。
而后,王某再将假发票邮寄到发票使用人手中,待使用人所持发票能得到验证混过关后,客户再按约定的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至王某通的银行卡账户上。
另外,王某并未依约将购买假发票的钱汇给网上制造假发票的人员手中,而是编造慌言称发票验证没能通过,无法付款给制假者。
2013年5月至9月间,王某共出售假发票6张,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592500元。后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在王某住处将其抓获,并当场向缴获尚未来得及出售的发票共8张,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192042元。经鉴定,上述发票均系非法制造的发票。
来源:东南网
作者:黄章富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