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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个税免征额是否应提高?

来源:央广网 作者:刘飞 白杰戈 编辑:刘娜 2015-03-16 09: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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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记者刘飞 白杰戈)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年的全国两会进入尾声。有媒体对这期间的民生热点进行了梳理和分析,教育改革、住房保障、养老改革等都受到广泛关注,而最热的话题莫过于“收入分配”。

  在这次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也提出了相关的提案议案。个税免征额该不该提高?按人头征收还是按家庭征收,什么样的税制更公平?昨晚,中国之声两会特别节目《直通北上广》关注“收入分配”话题。

  2011年,个税免征额从当时的2000元,上调到3500元,沿用至今。这次全国两会,包括格力董事长董明珠在内的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将个税免征额上调:

  董明珠:要想减小贫富差距,要把工薪阶层起征点提高,我觉得最少得在5000以上,因为这个提高了,他们才有消费能力。这对整个国家的经济拉动也有好处。

  3月6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答记者问时谈到,简单地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并不公平。

  楼继伟:个人收入5000元一个月,日子可以过得不错,如果有抚养、有赡养,那么日子就很艰难。因此,最根本来说应该是改税制。

  全国人大代表宋礼华也提出建议提高个税免征额,但他还提出要以家庭为征收单元:

  宋礼华:我个人认为起征点一定要提高,到去年年底人均年收入是在51744,我们的起征点是在平均收入之下。第二个观念就是说不能以一个人,要以家庭为单位,来作为一个个税的起征点。

  对于以家庭为征收单位,《直通北上广》广州观察员肖锋认为,这是方向,但在核算上,有技术难度:

  肖锋:我觉得这个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肯定是以后要排在日程上的。但是这里面有很多政策的难度就是怎么来核算,比如说你把一这个要抚养的人拉到这里面,当然拉到自己家里面必须户口跟你一起,并且证明你真的是赡养老人,题就是在核准一个人的该纳多少税的问题上,实际上是一个很高的技术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协会秘书长贾康指出,虽然很多人呼吁提高个税免征额,但实际上现在交个税的人不多,只有280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到2%。未来的改革方向是把个人所得中的部分项目“综合”起来:

  贾康:就是十几年来中央文件反复说的,个人所得税应该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综合的事情没做,下一轮如果启动个人所得税,一定要把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一些收入可以综合在一起归堆归堆以后,把大家已经有认识超额累计税率这种调节机制覆盖到归堆以后的综合收入上,同时又给出必要的扣除。

  对于“分类”和“综合”,《直通北上广》上海观察员骆新表示,如果不打通“个人所得税”原有11个分类税目的割据,会使得基本只拿工资的工薪层永远是课税主体:

  骆新:个人所得的税一共包含11个税目。他中间彼此有防火墙,也就是说彼此不能够来回来进行减扣。

  我们这就是工资算工资的,承包算承包的重复收税不说,而且让很多人得以转移他的个人收入。

  为什么工薪阶层意见大呢?因为工薪阶层都是企业代扣代缴的,他工资本来就不高,扣掉3500就交税了。相比之下,比如说自由职业者他可能收入多元化,还有一部分就是相对富的人,比如说他有承包他还有财产他还有租赁股息利息等红利这部分就不被纳入到工薪征税的范畴,光算工薪你提高什么,提高成3500,提高5000,提高一万,没用的。该交的还是工薪阶层,而那些该避的还是给避掉的。

  所以,骆新建议打通计算,更加公平:

  骆新:你照现在这个时代发展,人们收入多元化了。承包的、财产转让的、租赁的你怎么算?我倒是建议,不妨把征收的,比如劳务和工薪能不能算到一块,我建议能不能算一些扣除跟减免,就是先开始给合计一块儿算,但是可以再给我报你的扣除跟减免,如果加一个人他没有工作,你是不是可以减免一个人。先算加法,再算减法,这样可能就会选择比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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