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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方政府错误计算税款利息 纳税人:必须退还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刘洁 编辑:刘娜 2015-03-12 09: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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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地方政府由于计算错误,必须退还纳税人多缴的居民税和事业税等地方税收的利息,涉及金额约为15.1亿日元(1美元约合120.7980日元),涉及面为544个市町村(市町村是日本的行政区划名称,全日本分为1都1道2府43县和1787个市町村,类似于我国的省、市、区、乡镇等)。这些市町村位于东京都和其他41个道府县,大约占全国市町村的30%。
  
  日本居民税是东京都、各道府县和市町村对各自管辖的个人和法人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日本地方税的主要税种,也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由地方政府征收。居民税由个人居民税和法人居民税两种税收组成,在具体税法规定及征收上,各级政府也有所不同。东京都的居民税只对国家法人征收。道府县居民税的纳税人既包括道府县的法人,也包括县民个人。市町村的居民税,其纳税人为市町村的法人和村民个人。
  
  事业税(包括个人事业税和法人事业税)属市町村的收入,税率由地方政府制定,不同地区适用不同税率。事业税的税额,允许企业在下一年计入费用总额,在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扣除。对个体经营者则是对扣除270万日元后的净所得征收。
  
  居民税和事业税均属于申报纳税制。纳税人必须在会计年度终结日后的两个月内向事务所或营业所所在地的都道府县征税部门申报并缴纳税款。与法人税和法人居民税同样,会计年度超过6个月的法人需进行中期申报和缴纳,在年度开始后满6个月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中期申报,缴纳税额或者为上年度纳税额的1/2,或者按中期决算报告,求出实际应纳税额。中期申报的纳税额在年终申报纳税时扣减。
  
  当中期申报缴纳税额超过年终申报时应缴纳的税款时,要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附带退还多缴税款的利息。按照目前的税法规定,利息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针对个人,另一种是针对法人的。针对个人的计算方法中,利息是从缴纳税款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而针对法人的计算方法中,利息的计算时间是从税务部门发出扣除其税款的通知书后1个月的次日才开始。这就导致法人的多缴税款的利息计算时间要短于个人的多缴税款的利息计算时间。
  
  一些地方政府犯的错误就在于,他们在计算时将适用于法人的计算方法用于计算个人的多缴税款利息了,导致个人拿到的退税利息少于其本应该得到的数字。
  
  根据《读卖新闻》的调查,这类计算错误首次出现是在2012年6月的埼玉县,之后相同的错误陆续出现在其他市町村。而政府内部事务管理部门未能及时发现这个错误,使错误蔓延至全国范围。
  
  媒体将2012年6月~2014年12月期间出现的所有错误情况和错误金额全部公布,督促政府尽快改正。目前在出现错误的544个市町村中,已经有541个着手将少计算的利息全额退款给纳税人。另外3个在东京西部的市町村也在积极计算错误金额。
  
  中央政府在2月17日已经向国会提交了修订草案,修改地方税法,以避免再次出现这样的计算错误。修订后的法律将会改变开始计算利息的日期,将个人和法人的利息计算时间都统一为发出扣缴税款通知书后1个月的次日起开始。

来源:中国税务报-中国税网

作者:刘洁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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