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财经北京12月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含铅汽油和酒精四类商品的消费税正式被取消,消费税调整迈出了第一步,而更多的改革举措还在酝酿中。官方研究报告建议,未来消费税要继续扩大征税范围,会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天下财经编辑丁华艳昨晚采访了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
记者:张先生,消费税是不是到了必须要调整的阶段?
张斌:1994年我们的开通消费税的这个税种,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税制改革的要求中,对消费税的提出了明确的改革的目标,就是调整消费税税收范围、税率,把高能耗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支出范围,根据新形势的变化我们需要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使得消费税更好的起到调节收入,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有利于税务分配的调节。
记者:消费税与老百姓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也有分析说,现在的征收范围和税率有点不合理,应该有哪些调整呢?
张斌: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来看,大概它分成这么几类产品,一类抑制消费的产品,比如说烟、酒、鞭炮、烟火,说到另一类产品,属于不可再生、难以再生的资源,起到一个资源节约的作用,比如说我们对成品油、对木质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主要是这个目的。第三类我们把它称为高档消费品,或者是奢侈品,未来消费税改革的方向,一个是进一步增加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还要把部分的高档消费品纳进来。另外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把那些不太适合于征消费税的产品要降低税率,或者不征收,比如说最近我们刚刚取消酒精250毫升以下的小排量的摩托车,汽车轮胎都取消了消费税的征收。
记者:您刚刚也提到了高档消费品要纳入征税的范围,能不能举一点例子?
张斌:上一次消费税进行调整的时候,就把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游艇纳入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大排量的乘用车的消费税的税率较高,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未来我们可以考虑对高档的产品甚至包括一些的高档的消费选为征收消费税,比如说娱乐业等等。
记者:改革该怎么样来体现消费税要调节收入的这个初衷呢?
张斌:一方面要增加的消费税征收范围。另一方面是把现在已经不属于高档奢侈品的产品不征消费税,降低老百姓的负担。但是另一方面,资源类产品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功能,同时通过财政的补贴,阶梯的电价等等,等等这一系列的措施来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负担的增加。
来源:央广网财经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