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目前除西安外,陕西省已有9个地级市制定出台了税收保障办法,另有2个地级市的税收保障办法正在修改完善之中,《陕西省税收保障办法》也已列入省政府2015年立法计划。近几年来,陕西省逐步建立起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司法保障和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延安、咸阳、宝鸡、榆林、汉中和商洛等市的税收保障办法及其配套文件实施后,税务机关与政府部门之间横向借力、纵向连接的合作互动更加日常化和制度化。税收征管实现了由部门主导向政府主导,由单一治税向综合治税,由“信息孤岛”向资源共享转变,营造出了法治、公平和有序的税收环境,实现了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增长。
“在保障办法实施前,政府各部门间信息封闭,互不共享。保障条例的出台,使得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从而使税务机关能够迅速掌握大量的涉税信息,实现源头控管,实现治税方式从仅依靠税务机关的单一型到社会各部门综合型的转变。”西安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陕西省地税局对《延安市税收保障办法》实施后的跟踪调查结果显示,今年1月——9月,延安市社会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共向地税机关提供涉税信息53万条,其中有价值的涉税信息37万条,通过社会综合治税征收入库税款5.1亿元。
与延安一样,安康市也从税收保障办法中获益匪浅。去年7月1日,该市发布实施《安康市地方税收保障工作办法》,要求发改委、财政、工商、国土、公安和房管等部门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掌握的项目建设、政府性工程拨款、股权变更、用地审批、流动人口管理和房产登记等信息传递到税务机关。同时,市政府建立了税收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和税收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据统计,自去年7月以来,该市各单位累计上传和共享涉税信息85705条,涵盖工商登记、重点项目和土地转让等各方面,为地方税收挖潜增收提供了信息保障。今年前3个季度,通过强化对个人建房、私房装修、私房出租和自然人股权转让等的控管,全市地税局系统共组织入库地方税收14.3亿元,同比增长8.2%。“要确保税收保障办法顺利施行,政府要发挥更大的作为,不仅要定期督促检查,必要时要利用行政效能问责职能,对那些态度消极、不履行相应责任的部门,应追究责任。”该市常务副市长王安利在谈到落实地方税收保障办法的经验时这样说。
“税收保障办法的出台,既是破解税收征管瓶颈问题的迫切需要,又是各级税务机关不遗余力地推进税收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更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税收工作,全力支持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重大举措,将有利于税务机关推进依法治税。”陕西省地税局局长姚炬说。
据统计,由于税收保障有力,今年前3个季度,陕西省地税局系统累计入库各项税收799.4亿元,同比增收5.1亿元,增长0.6%;其中9月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83.69亿元,同比增长21.1%,增收14.6亿元,扭转了自3月以来税收收入持续负增长的局面。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陈显信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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