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京津冀区域税收便利化水平影响着税收筹集收入、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的发挥,进而影响着京津冀区域的经济发展环境和资源配置效率。但是,目前京津冀区域税收便利化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开展区域税收协作缺乏法律依据、临时跨区域经营税收征管程序较为复杂等。
为解决以上这些问题,会议签署了《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深入开展税收合作,促进区域内企业、人才、资金、商品等合理流通,通过优化税收服务,降低税收流失风险,增强区域税收实力。(记者崔文苑)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崔文苑
编辑:刘娜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