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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债券持有期间收益应缴营业税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刘娜 2014-09-17 11: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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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债券持有期间的收益应缴营业税。
  
  公告规定,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的,以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应以债券购入价减去债券持有期间取得收益后的余额确定。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为全部收益,包括利息收入。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包括利息收入)是否应纳入计税营业额,部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认识不一,此次《公告》予以明确,以保证税法的统一性、规范性,有利于纳税人遵从和税务机关执行。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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