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和2012年4月,重某分别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和石家园子承包了一个早市摊位。生意越做越大,可重某却不愿“平白无故”地将辛苦赚来的钱拿去交税。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自己只赚钱不纳税呢?重某动起了歪脑筋。
重某很快想出了办法。他没有到工商部门登记早市摊位,无证经营一段时间后,又转让了摊点承包权,靠收取摊位费再捞一笔。如此“一举两得”,重某暗自得意。
但重某没想到,2014年5月26日,因为参与聚众闹事,他被“请”进了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分局提审重某时,问其从事什么职业,重某做贼心虚,含糊其辞地说自己有两个早市摊位。见重某神色慌张,民警怀疑另有蹊跷,便对其早市摊位进行调查,果不其然,最终竟查出了重某的涉嫌偷税案。
6月9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对重某逃税案立案侦查。经查,重某自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共计涉嫌逃避缴纳税款358059.02元。
来源:中税网
作者:王伟丹 董钧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