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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8430元/平方米住宅要交“豪宅税”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刘雅琴 编辑:胡芙 2014-08-01 08: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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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市区普通住房价格上限上调至843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从下月开始,市区住宅成交价超过8430元/平方米,要交“豪宅税”。
  
  市住建局30日公布的《2014年下半年普通住房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从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市区普通住房价格上限上调至8430元/平方米。这意味着,从下月开始,市区住宅成交价超过8430元/平方米,要交“豪宅税”。
  
  《公告》指出,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市区享受普通住房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2014年上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8430元。市区普通住房价格上限从2006年的3008元/平方米,到如今的8430元/平方米,中间经过10多次调整,涨幅已达180%.
  
  从下月起,在市区,对于首次置业者(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来说,购买不高于8430元/平方米的房产,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按照1%的税率(优惠减免2%)征收契税;同样价格标准,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按照1.5%(优惠减免1.5%)的税率征收契税。若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不符合上述其中一个条件,就被视为豪宅,需按3%的税率缴契税,也就是市民通常所说的“豪宅税”。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刘雅琴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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