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税源风险的现状及成因
1.管理风险。一是税源管理的层次较低。当前地方税务机关对税源的掌握基本上停留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材料及企业财务报表等有限的静态基础资料上,缺少深入的调查、系统的分析和全面动态的管理。二是税源管理的手段滞后。目前很大一部分地方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管理仍然是采用粗放式的管理,缺乏管理的层次性和针对性,税源监控手段大部分停留在手工操作和人工管理上,计算机网络化水平低,缺少电子信息的运用。三是税源管理的力度薄弱。主要体现在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方面,基层税务机关重征收轻管理,对税源管理不够重视,导致纳税评估工作变成“走过场”,评估出来的税款也“微不足道”。
2.信息风险。一是基础信息不全。在一些地方税务机关检查中经常发现基础资料的缺失。如:个体开业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是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销没有清算报告等等。二是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目前很多地方税务机关采集的信息指标和涉税基础数据基本来源于纳税申报表,缺少对纳税人生产经营、销售交易等方面信息的掌握,缺乏完整性和预见性的信息资料,无法全面、及时、有效地判断企业税负的高低及申报是否正常、真实。三是部门配合不力,信息来源渠道少,缺少第三方信息运用。很多地方税务机关现行的税源监控的方法,主要体现在日常的案头审核,查阅企业报送的各类报表,缺少获取第三方信息的途径和渠道,部门间的配合流于形式,没有进行有效地信息传递,没有构建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治税信息平台,没有形成部门间的合力,导致税务征管力量单一。
3.人员风险。一是纳税人员风险。部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不高,故意延迟申报或是少申报、不申报税款,税法意识淡薄,存在不诚信、恶意偷税、漏税、骗税、抗税等不法行为。二是税收管理人员风险。(1)税收管理人员存在“重税收、轻税源”的思想,认为只要完成任务就万事大吉,“一好遮百丑”。过分的强调税收征收效果,而忽视了税源管理质量。只抓重点纳税大户,疏忽了对一些重点税源的监管,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的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存在很大的税源风险隐患。(2)税源管理人员数量与管户数量不对称,人员少,管户多,工作量大,据相关调研数据显示,一些基层税务机关平均每位税收管理人员对应三百至四百管户,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突出。(3)部分税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一些税务人员对财会、税务知识和计算机操作一窍不通,学习观念不强,学习主动性和能动性不足,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懂管理、懂法律、懂财税的综合人才少,尤其缺少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等方面的高水平专业人才。(4)部分税务人员执法意识淡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违规执法,未按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收集的证据来源不法定,手段不合法,获取税源信息不真实,纳税评估不准确,擅自与纳税人勾结串通,以少核定税款、减免税款等方式牟取个人私利。
4.制度风险。一是缺乏完善的考核机制。税源管理工作量化考核标准还存在许多弊端和不足,考核办法还不完善,考核缺乏统一尺度,标准不统一,量化内容、量化指标和监督管理体系不一致。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只是针对工作过程和结果进行考核,而没有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能力、工作质量和效率等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致使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不细,从而造成不同岗位或不同单位之间的税收管理员考核结果差距较大,制约了税收管理员主观能动性的全面发挥。二是税收管理制度滞后。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仍然实行计划管理,税收计划作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任务型税收管理模式下,促使地方税务机关以完成任务为目标,很难将“应收尽收,绝不虚收”的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地方税源风险监控管理的对策
1.积极构建税源科学监控指标体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强化纳税评估,防范税源管理风险。
(1)积极构建税源科学监控指标体系,提升税源管理层次。构建税源科学监控指标体系,既综合反映税源的总量规模、结构分布及变动规律又反映税收收入征收解缴入库的全过程的整体情况。主要应包括税负率、税负变化差异率、税收收入总量与结构的合理性与变动率等,税收弹性系数、销售变动率与税收变动率的协调性与合理性分析,零(负)申报次数、认证不符次数、利润率、成本费用率、价物耗率和能耗率等指标,重点分析指标异常波动较大的纳税人的涉税风险问题,研究科学的风险分析识别方法,进行合理的风险等级测度和风险等级排序,深入查找漏洞,强化税源风险监控,为更好地促税收征管、降低税收风险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税源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事前管理: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前,依法及时对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办理税务登记、督促其进行纳税申报等,及时获取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原始资料,依托税收管理系统,建立情况真实、内容详尽的纳税人档案。事中管理:通过深入调查,掌握和发现纳税人在税款申纳环节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解决,不断完善税源动态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税源的事中管理、动态监控。事后管理:税务机关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或者根据社会中介机构提供的审计结论,对纳税人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查验、评价。通过开展纳税回访、廉政访查、聘请社会监察员、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税源管理情况的监督,防止税收流失。
(3)以信息化为依托,强化纳税评估。一是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建专业纳税评估团队,专门负责经营事项复杂、隐蔽性、高风险纳税人的评估。二是积极开发纳税评估辅助软件,构建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加强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结合计算机静动态数据,定期对税源的静态和动态资料实施结构性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提高税源管理效益。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纳税人基础信息资料,强化部门间交流合作,构建多部门协作综合治税平台,化解税源信息风险。
(1)加强户籍管理,完善纳税人基础信息资料。按照“一户式”管理和征管档案管理的要求,逐户建立电子及纸质户籍档案。对各纳税户自办理开业税务登记到注销税务登记各个环节的资料进行逐一检查核实,做到手续完善,材料真实,资料完整。一经发现资料缺失,做到及时补齐、及时归档,避免不必要的资料信息风险。
(2)深入调查核实,获取第一手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和落实管片责任管理制度,加强对特殊税源的管理。分户到具体责任人,定期实地核查清查清理,全面掌握纳税人开业、注销、停复业、外出经营等情况。加强对外部涉税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即直接从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实地采集纳税人的第一手涉税信息和数据,对纳税遵从度较低的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的信息,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集和利用。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采集信息时,要做到实查实测,实估实算。实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及产能状况和变动情况;实测原材料及产成品库存状况及变动,实估纳税人的销售或经营收入、投入产出率、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3)强化部门间交流合作,构建多部门协作综合治税平台。加强与工商、银行、国土、房管、公安、电力、供水等部门的合作,逐步建立多部门间信息交换和互联互动机制,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完整、通畅的涉税信息产生、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及利用的绿色通道系统,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做好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应在明确信息采集的时限、内容、应用范围及保密规范等前提下,做到及时有效采集和加工分析利用。扩大信息采集的内容,既要采集全面系统的静态信息资料,纳税人的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消耗、能耗、产品库存销售的规模和总量和结构方面的静态资料;更要注重对动态信息的采集,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动态信息,如原材料消耗或成本的变动、销售或经营收入的变动、利润及税负的变动等,进行动态风险分析监控和管理。通过第三方信息的运用,全面提高税源监控质量和效率,化解税源信息风险。
3.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纳税人诚信机制,引入能级管理理念,提高人员能力与素质,杜绝人员风险。
(1)加强宣传教育,建立纳税人诚信机制。一是要加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纳税人税务知识培训。将税法宣传服务工作贯穿到日常税收征管工作,让纳税人知法、懂法,才能做到遵法守法。这是实现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诚信纳税的基本前提。二是建立纳税人诚信机制。首先,要建立纳税人诚信档案,对事关纳税人纳税诚信的事件如实记载,并定期进行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布,使纳税诚信成为影响纳税人在社会上立足的一个基本因素;其次要建立纳税诚信级别动态管理机制,将诚信纳入税收征管。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誉度、日常纳税资料的真实、完整程度、能否自行申报纳税等情况来确定业户的诚信级别,并定期进行调整。对诚信度高的业户,以搞好纳税服务为主,尽量减少日常税收稽查;对纳税诚信度低的业户要在提高税收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以查促管、以查促规范,促使纳税人向诚信纳税转化。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纳税人偷税、漏税、抗税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客观上助长了纳税人的投机心理,这就要求税务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2)转变税源管理理念,引入能级管理模式,提升税收管理人员能力与素质。一是转变税源管理观念,要从全局出发,切实转变以往那种“重收入、轻管理”的观念,树立“组织收入与税源管理,基础建设并重”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做好重点税源的管理,保障收入工作。同时,要管理好纳税大户,时刻掌握销售收入大户和纳税异常户、外来投资者等企业的税源控管,认真落实好户籍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重点税源管理。二是引入能级考核管理模式,充分激发税源管理人员潜能。实行税收管理员分级管理办法,从管理人员的年龄、工作年限、取得证书、学历文凭、奖励情况、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各方面综合评级。得分由高到低分A、B、C三个级别,分别负责税务管理风险从高至低的工作岗位。各级别设置级差考核奖励标准,引进竞争机制,促进管理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人才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对税源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注重纳税评估及税收分析人才的培养,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四是公正执法,违法必究。打铁先要自身硬,广大税务工作人员要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一方面要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法,另一方面要加强执法督察,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遏制税务人员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建立健全税源管理考核机制,改进税收工作考核制度,规避制度风险。
(1)建立健全税源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税源管理责任制,量化考核指标,纳入工作考核范围,使考核办法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发挥税源管理考核制度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和作用,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在税源管理工作中税务工作职责,结合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税源管理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奖罚分明,确保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益。一是以效能为标准,全面实施税源管理员制度,使从事税源管理人员真正成为信息采集员、纳税辅导员、税收宣传员、纳税评估员和税收监督员。二是明确责任“管事到位”,作为税源管理员必须全面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加强对辖区内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建立《税收管理员下户工作底稿》台账,负责所管纳税人的信息采集、资料收集,整理、立卷等工作,从而及时了解管区内税源变化情况,将税源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实行领导负责和考核结果公开制度,将税源管理质量与税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每个税源管理员的奖罚相挂钩,以季度为时间单位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对于排名垫底的税源管理员进行谈话勉励,谈话无效的给予扣减奖励处罚。
(2)改进税收工作考核机制,努力构建依法治税的税源管理环境。目前,税收收入任务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税收任务完成的好坏不仅是上级税务机关考核下级税务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评价、奖励税务部门最直接的参考依据。在这样一种税收计划管理和考核机制下,税务机关在完成税收计划任务后,为防止基数过大,往往延压税款,而在完不成税计划任务时,则又容易出现征收“过头税”的问题,很难做到依法治税,既损害了税务部门形象,也降低了税法的尊严。因此,应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以税源管理考核为中心的税收征管综合质量考评取代现行的税收计划考核,从制度上保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杜绝人为调节税收入库进度现象的发生,使税源管理走上规范的轨道,降低税源管理风险,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与效果。
来源:中国税务网
作者:曾小伟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