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用非现金资产投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如果个人资产评估增值后投资应在投资时即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在投资环节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将按规定追缴税款。同时,计税成本为评估增值纳税后的价值。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时,要注意用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在投资环节是否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2、扣除追加投资成本时被追查是否涉税的风险。
自然人的股权很多情况下不是一次投资,而是累计多次投资形成的。有多种增资形式会涉税,例如被投资企业用评估增值的资产增资、盈余积累转增资本等,如果在增资环节未纳税,在转让环节会有被税务机关追查并要求补缴税款的风险。
来源:中国税网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