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税务总局:8月1日起成品油发票可“汉字防伪”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张瀚 编辑:胡芙 2014-06-18 09:36:27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讯(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 记者张瀚)日前,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14年8月1日起,成品油经销企业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据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汉字防伪版是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为基础,通过汉信码代替字符密文存储更多票面信息,应用汉字防伪版可以增强增值税发票票面关键信息的防伪能力,扩展光学字符识别对票面更多内容的识别,比普通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更能杜绝高技术、深层次骗税行为。
  
  将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版管理,有利于防止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现有防伪税控系统只加密发票七要素的局限性,通过伪造发票、篡改发票信息等手段非法谋利。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张瀚

编辑:胡芙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税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