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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重反倾销案胜诉!今后5年对3类钢管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中税网 编辑:胡芙 2014-05-21 09: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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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对北重集团申请的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案做出最终裁决: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钢管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存在倾销。自2014年5月10日起,对被调查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14年5月10日起5年。
  
  北重为争取市场经济待遇,根据WTO相关条款,于2013年2月开始组织反倾销工作。商务部于2013年5月10日立案开始反倾销调查。在这过程中,北重积极配合商务部,对接代理诉讼律师,协同推进工作计划。2013年12月13日通过初裁,并自2013年12月17日起,对进口经营者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此次被调查产品主要包括形管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又名P92无缝钢管、10Cr9MoW2VNbBN无缝钢管、X10CrWMoVNb9-2无缝钢管等,主要用于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和电站汽水管道上。北重集团于2005年开始,先后成功开发了P91、P92、P23、WB36等钢种,用这些钢种生产的高压锅炉用厚壁无缝钢管产品,成功用于国家大型核电站以及60万千瓦以上机组。

来源:中税网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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