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自治区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协议签署主要以促进企业提高对税收风险的自我防控能力和探索建立税源分级管理新机制为目的,以遵循节约税收征管资源,降低税企征纳成本为原则,建立和谐、合作的新型税企关系,这也是自治区税务机关向高层次纳税服务迈进的第一步。
截至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45户定点联系企业共有成员单位5.3万户,而这些企业在疆成员单位有1331户,全年实现国税税收收入450亿元,占国税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其中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在全疆有93家机构,2013年公司总资产达到236.27亿元,2011年至2013年上缴税收3.25亿元。
此次协议对双方关心的问题作出了约定,税务机关通过实行事前管理,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以及提供风险事先提醒、税法适用解读等个性化纳税服务;企业遇到涉税事项时,可通过引入重大事项报告和事先裁定制度,及时向税务部门就未来可预期的重大交易事项如何适用税法,申请事先裁定及有关免责条款。
来源:天山网
作者:托亚
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