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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一批重大涉税案件 违法手段翻新金额创新高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刘娜 2014-04-16 09: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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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空壳交通运输企业,利用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获取开票手续费;受利益驱动,通过购买虚假发票、变造发票,偷逃国家税款——今天,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公布了6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克隆”假发票、购买使用假发票等。
  
  安徽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朱祥胜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前,涉税违法活动仍然处于比较高发的态势,且违法手段和作案技巧不断翻新,涉案金额、税额屡创新高。
  
  这些案件中,由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挂牌督办的“2·21”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受票企业遍布16个省市,查证涉税金额达20亿余元。数额之高,令人触目惊心。
  
  这是由合肥市国税稽查局移交给合肥警方查办的合肥元茂物资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经查,以许某、孙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成立七家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采取低买高卖的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受票企业遍布16个省市,涉案企业达数百家。2013年9月,合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2·21”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集群战役收网,共查证该案涉税金额20亿余元,为国家挽回近3亿元税款损失。
  
  “部分地区骗取出口退(免)税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企业骗取出口退(免)税违法活动依然猖獗,突出呈现出违法形态链条长、地域广、查处难度大等特点。”朱祥胜说。
  
  记者注意到,这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司,多无真实业务。如宣城市渝嘉贸易有限公司,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出口退税资格后,通过中间人,在安徽、浙江、内蒙古等11个省、自治区成立虚假生产企业,短期内大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即走逃或注销,涉嫌骗取出口退税5276万多元。该案涉及上下游企业168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200多份,票面价税合计金额3亿多元。目前,该案已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样是在公司没有真实运输业务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陈祥林虚假出资设立新日运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为自己和他人肆意虚开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票面价税合计金额的2.5%至3%收取开票手续费,非法牟取暴利。
  
  据统计,该公司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700多份、金额近两亿元、税款2000多万元,涉及浙江、江苏、湖北、重庆和上海等省市30多家企业。
  
  此外,马鞍山的骆勇通过在税务机关代开小金额的建筑业发票,后找假票贩子“克隆”同字轧同票号的大金额发票,隐瞒收入偷逃税款而获刑。河南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亳州市承接创业园工程,购买使用套号假发票逃避缴纳税款案,以及枞阳县广庆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伪造、虚开发票案,均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案件只占此类案件的“零头”,2013年,安徽省税务稽查部门共立案查处涉税违法案件7206起。朱祥胜告诉记者,全省去年查补税收收入26亿元,其中税款超过百万元的案件有204起。本报合肥4月15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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