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郑州金水区某律师一次性补缴“富人税”10795元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进 编辑:胡芙 2014-04-08 10:05:23
时刻新闻
—分享—
  在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最后期限内,郑州市金水区地税局某律师事务所一律师到该局办税服务厅,办理了12万元个税申报手续,自行申报2013年所得额121000元。在每月按期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2014年3月28日,申报2013年年终奖金29000元,补缴个税2795元;申报2013年在某单位进行的法律劳务所获得劳务报酬50000元,补缴个税8000元,共计补缴个人所得税10795元。
  
  该局针对2013年经济生活发展新热点,重点锁定高收入行业、单位和个人,实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自行申报各环节的保密工作。同时,该局为自行申报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积极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李进)

来源:中国网

作者:李进

编辑:胡芙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税务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