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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高科技手段虚开发票1.2亿被抓 挽回2千余万

来源:新华网 编辑:胡芙 2014-04-02 09: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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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稽查人员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
  
  历时3个月,奔波2万多公里,市国税部门成功破获“常州培鑫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昨天,市国税局稽查局向本报通报,此案涉及金额近1.2亿元,省外共12家企业参与。这些企业采用高科技手段,复制真实票据中的7项防伪税控参数信息,修改购销单位、货物名称后,再打印出套票给需票企业进行抵扣,形成利益链,最终“培鑫公司”经营人贡某被判10年徒刑。
  
  2012年3月,常州国税稽查局收到安徽省肥西县国税局发来的一封协查函,要求其对辖管企业“肥西诚泰五金机电有限公司”接受“常州培鑫贸易有限公司”开出的3份增值税发票进行协查。
  
  当年4月5日,办案人员开始对“培鑫公司”展开调查,发现这3份发票由“培鑫公司”开具,但发票反映购货单位为“泰州工贸有限公司”而并非“肥西诚泰”,另发现票面开具的货物名称也不符,但票号、代码、金额等均相符,疑似套票。
  
  办案人员了解到,“培鑫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销售建材、化工产品,实际经营人为贡某。2010年申报销售额540万元,2011年申报销售额达到1100万元,翻了一倍。然而,2012年公司却全部零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负率也明显偏低。同时企业存在大量购进的柴油抵扣税款,而公司注册在城郊接合部的住宅区内,具备贮存的可能性很小。针对上述疑点,稽查局成立专案组,对该公司正式立案调查。
  
  当年4月6日,办案人员前往“培鑫公司”所在地金坛,发现该公司只是租用了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民宅作为办公场所,房东也不知承租人的职业,偶尔一个月来一次。7日,办案人员翻查了公司两年来的记账凭证,发现账册及其简单,存在诸多疑点。另外,公司仓库基本无存货,仓储能力与销售情况明显不匹配,虚开嫌疑不断增大。
  
  案件疑窦重生,办案人员在检查中,突然发现购货单位为江苏省内的企业,税号前两位竟然不是“32”开头(江苏为32)。检查组立刻通过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平台,对所有270份销项发票进行录入比对,发现有65份发票的购货单位开具的名称与其税号所对应的单位不符,共涉及12家企业,且全部在省外。至此,疑犯彻底暴露。经过半个多月网上通缉和蹲守,贡某最终被抓获。

来源:新华网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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