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买到的发票
“能不能多给点发票,单位的车,回去可以多报销点。”在不少加油站内会见到这样讨价还价的司机,加了80元油想要张100块钱的发票,不少加油站会看在回头客的份上,满足司机的要求。多开发票难道加油站不赔本?由于不少司机加完油后不要发票,而多数加油站并不靠发票来核算纳税,虽然税务部门和不少加油站的主管企业都严令禁止虚开及出售发票,但仍有不少加油站工作人员虚开发票,甚至标价悄悄对外出售多余的发票。
地点:延安三路和晓望路交会处把记者领到偏僻小胡同去交易
近日记者先后来到市区内的多家加油站,仍有不少加油站在冒险出售发票。在延安三路和晓望路路口的一家中石化加油站内,四名员工每人守着一台加油机,都在忙着加油,记者走到身穿蓝色工作服的中年女子旁边,旁边还站了位司机,正在盯着加油机上的数字。
凑近之后,记者悄悄问了句,“大姐,有多余的油票吗?单位报销用。”只见工作人员抬头看了看,然后悄声说,“稍等下,加完油跟我过来拿。”很快这位女员工给车主加完了油,并拔下油枪。开车的男子似乎没有要发票的意思,将钱给了女员工就上车离开了。
见没有其他车开过来,这位女员工快步离开加油区域,走向一个小水泥屋的后侧,这是一条很偏僻的死胡同。这位女员工解释说,“单位查得很严,不允许私自卖发票,我们都是悄悄干,很多加油的不要发票,我们就拿出来自己留着。”这位女员工先问要买多少发票,然后从胸前的挎包里掏出来一沓,从中间翻着,最后拿出来一张200元的发票,然后说了句,“20块钱,基本个人买都是这个价,10比1,就赚点辛苦钱,也别讨价还价了。”记者递上20元拿到发票后,这位大姐不忘嘱咐几句,“以后有同事要买发票都可以找我,我这有不少。”拿到手的发票是一张11月23日的发票,上面显示开票时间是23时34分,这张票已经在这位女员工手里存了半个多月了。
[NextPage]地点:香港中路和高雄路交会处能根据公司名字现开发票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香港中路和高雄路路口处的一家中石化加油站,由于地处繁华路段,生意格外好,加油的车辆都排起长队。一名加油站员工站在靠马路的一侧,面对记者买发票的请求,很直接地说:“没有,你问问别人吧”。当问起另一位站在室外的员工有没有“油票”时,这位员工说,“可以啊,要个人的还是单位的?”“还能开单位的发票?”记者问。这位员工解释,“我和开票的很熟悉,去了说说就能开,你说公司名字我直接给你开去,钱也不多收,200块钱的票收你20元就行。”
后来记者告诉他发票是用于个人报销时,这位加油站员工说,“既然是个人报销,我直接给你开个人的就行,这样还省事,不过你要是需要带单位名字的,以后可以找我。”说完之后,这名加油站员工就让记者在加油机旁边稍等,自己快步走进了加油站交费的屋子内,过了不到两分钟,这名员工拿着一张200元的发票过来了,从上面的时间来看,发票的确是刚开的。
[NextPage]地点:辽宁路与章丘路交会处只有加油才能拿到发票
14日上午,记者来到辽宁路与章丘路路口附近的一家中石化加油站,记者看到加油站外面的工作人员很忙,于是就来到了加油站的小卖部里,当问起工作人员是否卖加油的发票时,工作人员很坚定地摇摇头表示不卖发票。
在小卖部里面想买发票没有成功,记者又来到了加油站外面,等一位加油的工作人员闲下来之后,看着旁边没人,记者上前与这位加油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记者悄悄跟那位加油人员说:“大姐,最近公司有些费用需要报销,但是票据数额不够,我想从咱这儿买点油票,不知道能不能卖给我?我多加点钱也可以,最后能报销就行……”
但是这位加油人员一听记者这么说,十分犹豫,迟疑了一会儿之后,她表示:“我们这里不卖发票,有规定不让卖这个东西,你到别的加油站去试试看吧。”
听到工作人员这么说,记者只好离开了这家加油站,之后又来到了山东路与延吉路路口南侧的一家中石化加油站,结果情况与前面的那个加油站一样,工作人员也是十分坚决地表示不卖:“油票可以给你,但是你得加油才行,而且是加多少才能给多少,凭空开给你,就是给钱也不行。”此外在江西路靠近海洋地质所的一家民营加油站,工作人员也表示,不对外出售多余的发票,称老板发现会重罚。
[NextPage]◎律师说法倒卖发票可能获刑
对于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私自积攒并出售发票这一行为,记者采访了山东诚远律师事务所的郝华君律师,她告诉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张以上的,应予追诉。”现在很多市民对国家的发票管理制度不了解,存在法律误区,很多人持这样一种态度:买卖假发票或空白发票肯定是违法行为,但自己消费后取得的发票来源合法,不偷不抢,完全可以自己转让或买卖。事实上,我国《刑法》、《发票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都对出售发票有严格规定,个人取得的发票无论真假都不能买卖。买卖发票已经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制度。
非法销售50张以上的普通发票,不论面值多少都可能被追诉。而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对于如何防止公司员工以加油发票赚取差额回扣,记者也咨询了部分公司,例如有些公司为了防止司机多开发票,都是事先办好加油卡,跑了多少公里加了多少油每次都登记,最后不凭发票报销,这样就可以避免员工从加油票当中“揩油”了。
[NextPage]◎国税部门加油站不会偷税漏税
在不少市民看来,发票和税收紧密相关,加油站多开发票,难道不会从中偷税漏税?青岛市国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青岛这边加油站主要是中石化、中石油以及民营加油站,这些加油站基本都安装了税控加油机,车主过来加了多少油,花了多少钱,税务部门都是能监控到的,而税务部门会按照税控加油机统计的营业额来征税。”
对于加油站虚开发票的行为,这位负责人给记者打了个比方,例如一家加油站一个月的营业额是50万,但由于部分车主不要发票,最后只有40万的发票被拿走了,剩下的10万发票可能在加油站员工手中,也可能根本就没开发票,在需要时可以随时开,“这部分没被车主拿走的发票,就成了加油站对外出售牟利的工具。在这个过程中,加油站是不会偷税漏税的,税务部门是根据税控加油机的统计来征税,而不是依据加油站开具发票的金额。但这部分发票被拿到其他领域后,可能会对一些企业或部门的财务等产生不利的影响。”
在调查中,出售发票的加油站员工也提及,“公司不允许这么干”,但仍有不少人冒险在卖发票,一方面与中间有利可图有关,另一方面也有监管难的苦衷,买方和卖方都能有利可图,而且一家加油站每月开发票的数额巨大,税务部门很难一一核查,这也给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很多情况下更多依靠市民配合和企业自我监管,“最简单有效的预防措施就是,所有车主加完油后,主动索要发票,发票都被拿走了,加油站也就没有了虚开及出售的空间。”
来源:大众网
编辑:刘正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