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控机的推广使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大力推广使用税控机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税源监控,堵塞税收漏洞,减少税收流失,规范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
(一)使发票开具行为得到了很好的规范,减小了发票取得的随意性。税控发票使用机器打印并实行税控加密防伪,收款单位、开票日期等票面要素不能随意修改,消费者或用票单位对取得税控发票的金额、开票日期、发票号码等均可查询真伪,有效的避免了转借代开、虚假发票等情况;另外,纳税人从税务机关领取的税控发票只是记载发票信息的纸质载体,它只有通过税控机打印出来并加盖纳税人的发票专用章才有效,税控发票与税控机的分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保管空白税控发票的风险;最后税控发票可以由管理员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设置单张开票限额,纳税人可以在开票限额内给消费者开具准确金额的发票,就克服了以前定额发票固定金额的问题,减少了纳税人发票领用量从而也降低了税务机关印刷成本。
(二)有利于增强税源监控效果,减少税收流失,真正的实现以票控税。纳税人每月必须在申报期前根据实际开票金额进行申报纳税,如果申报金额少于开票金额就会导致税控发票票表比对不通过,税控机就会被锁,必须请税务管理员进行解锁,这就很好的实现了以票控税;另外,如果纳税人与地税局及银行签订了TIPS三方协议,那么纳税人只需在家打电话向地税局告知当月实际开具有效票金额,在税务人员网上电子扣款之后,纳税人就可以在家进行申报及监控回传,这样给纳税人带来了许多方便。
二、税控机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税控机的应用既有助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管理,又方便了消费者和纳税人,但是在实际使用、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税控机本身存在一些缺陷。税控机自带的输入法落后,不存在词组输入,每次只能输入一个字,而且每页显示只有五个备选字,如果遇到一个偏难字有时要往后翻很多页,机器自身不带手写功能使得一些年长者无法使用;另外机器过于死板,在申报时系统会提示输入PIN码,必须输全8个“1”,少输入一个“1”或者输错就会导致机器被锁,这时必须联系税控机的经销商,通过远程操作解锁,这给纳税人的使用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二)税控发票网上查询的滞后给发票使用者带来不便。当月开具的税控发票需再次月申报后才能在网上查询到信息,但是财务上都有报账时限,不可能每次都要等到次月在网上查询到发票信息后才予以报账,这样很不利于财务管理。
(三)税控机操作繁琐导致多数纳税人把税控机带到纳税服务厅进行抄报税款现象。税控机的完整使用涉及许多步骤:从领购发票、分发发票、录入发票、黑标定位到开具正常票,若是开具错误还要废票,对于以前月份开具的发票若是错误需要重新开具还要退票,接着就是每月查询统计上月开具情况到申报纳税再监控回传一连串操作,许多纳税人因为这样而对税控机存在畏难情绪不愿去学或者年纪大的学不会,另外纳税人经常更换工作人员,导致没有人完全学会,结果都带到服务厅来让税务人员为其操作,大大增添了服务厅办税人员的负担。
(四)税控机票表比对死板,监控回传缓慢。每个月申报期纳税人必须将上个月开具的发票进行申报纳税,申报金额不能小于申报金额,否则就需要在补齐税款后请管理员解锁,而管理员也必须一级一级网上报批,纳税人只能无奈的等待;另外在申报成功后等待监控回传成功也是一件漫长的事,税控机必须在申报税款后进行监控回传才能继续开具发票,但是一般监控回传都要在申报成功15分钟后才能监控回传成功,有时久到上午9点申报成功,下午五点才能监控回传,这样也给纳税人带来了许多不便。
(五)税控机售后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我省税控机申报采用的是CA证书辅助申报,而CA证书跟税控机是两家不同的公司,对于各自的产品每年都须分别进行年检续费,每样收费大约都是150元左右,两样就是300多元,这对于纳税人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且两样进行年检的时间也不一致,使得纳税人觉得怎么没多久又在年检续费。
三、税控机应用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从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的情况来看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得到有效解决。
(一)加强对税控机操作人员的培训。首先,税控机销售公司应对新购置的税控机用户进行操作培训,以便用户对遇到的操作问题、错误提示能够正确判断和及时处理,简单机器故障可以进行排除;其次,税务机关可以定期组织税控机操作员培训,促使其熟练掌握税控机操作应用的技能;另外要求纳税人对税控机操作员的岗位设置做到相对稳定,如果调整操作员需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二)税务机关应加强与税控机厂商的联系,以便提出合理的建议。税务机关可以代表纳税人建议厂商不断更新税控机的软件设施,因为税控机本身存在的问题必须由厂商才能解决,例如更新输入法(将词组输入和手写输入都设置进去)、申报及监控回传时的PIN码可以设置输入错误三次以上再锁机器及简化操作步骤。
(三)省局后台与税控机厂商及CA证书公司应合力解决税控发票查询滞后的问题。省局后台和税控机厂商将税控机设置成必须联网开票,类似于网络发票通过CA认证后开具的信息可以在外网上实时查询,这样不仅方便发票使用者及时查到发票信息,也有利于税务机关通过网络开票系统对纳税人开票情况、用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有利于加强税源控管,进而为推进和深化“信息管税”提供重要支撑。
(四)省局应不断完善后台网络及征管软件。省局可以在每月申报期后检查后台网络畅通情况,使得次月申报期网络能够快速传送和回传数据,另外应不断完善核心征管软件,在纳税人少申报税款后可以票表比对不通过,但是只要纳税人补足税款后可以通过税控机重新申报而将征管系统中已申报税款总额进行重新比对使得票表比对通过,这样既足额收取税款,也减少了逐一审批的程序。
(五)加强对税控收款机商家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引导和监管。进一步强化对税控代理服务商的监督管理,督促厂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方面要督促代理商提升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要求厂家必须提高机器的质量减少出现故障的机率,代理商及售后服务要加强内部的管理,建立每户的档案资料,进行跟踪管理,避免在维修过程中出现丢失机器的情况,并作出修理时间承诺。增加对纳税人培训的时间,增强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机器故障。另外税控机销售公司应加强CA公司的联系,对于每年税控机器和CA证书的年检,两家公司可以组织在一起进行,这样就方便了纳税人避免来回奔走。
来源:中国税务网
作者:左成竹
编辑:见习编辑:胡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