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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调研停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 清费立税为煤企减负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别凡 编辑:刘正需 2013-09-22 11: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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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山西省政府正在调研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暂停收取办法。

  业内人士认为,山西省政府的这一举措,一方面反映出当前煤炭企业确实面临着不小的困境,另一方面也表现出山西省政府积极推进清费立税,为煤炭企业减负的决心。

  清费立税与资源税改革同步推进

  记者了解到,此次正在调研、研究中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改革提出了两套方案,每套方案有两种选择。第一套方案是:不取消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按2.2%计算,或者取消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按7.4%计算;第二套方案是:不取消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按2.4%计算,或者取消基金,资源税从价计征按7.6%计算。而具体最终执行哪套方案,将会按照山西省内煤炭平均售价水平确定。

  据悉,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是由国务院于2006年批准设立的,目的是解决因煤炭资源开采造成的资源环境历史欠账。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按煤种从量计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草案,2013年山西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预算收入为190亿元。

  面对持续低迷的煤炭市场,以煤炭为重要经济支柱的山西省政府近期频频出台救市政策,清费立税,为煤炭企业减负是其中的重要一项措施。

  山西省长李小鹏在今年7月份主持召开的煤炭企业座谈会上提出,要加大清费立税、金融扶持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也开始加大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费工作力度;研究煤炭税费整体改革方案,合理确定税费总体水平,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取消铁路建设基金;根据资源赋存条件制定差别化税费政策。

  之后,7月下旬,山西省出台了煤炭新政“20条”,将“做好清费立税工作,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按照国家推行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要求,对涉煤税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清理,依法合规的予以保留,乱收费、乱摊派的一律取缔。同时,要积极研究资源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分配办法”列为“中期措施”的第一条,并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暂停提取煤炭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减半收取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

  同时,山西省这次提出的两套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改革方案也体现出该省此前确立的清理税费行动将与煤炭资源税改革同步推进计划。

  税费繁多已成煤企沉重负担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的涉煤税费在109种以上,其中包括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等21个税种以及近90种收费,这些费用包括港口建设费、炸药安保费、车皮点装费、民兵训练费等88项。

  根据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的一项研究显示,当前煤炭企业的税费包袱主要集中在煤炭生产板块。各种税费中,增值税、行政性收费则占了大头。

  增值税是煤炭生产企业的第一大税种,年增值税额占总税额的60%左右。2012年,部分煤炭企业产物增值税税负占全部业务收入的3.59%,由于非煤财产比重增大,煤炭企业增值税税负程度随之降落。但是煤炭生产增值税税负占煤炭贩卖收入的12.73%,比企业增值税税负高9.14个百分点。

  煤炭生产行政性收费则包罗矿产资源赔偿费、矿业权价款、水土连结费、水利设置装备部署基金、地皮利用费、环境管理包管金、可连续生长基金、煤炭代价调治基金、铁路设置装备部署基金、口岸设置装备部署费、征地迁村费、生态修复赔偿费、煤矸石排放费等,收费包袱占煤炭贩卖收入的14.0%。

  面对这些名目繁多的税费,煤炭企业疲于应付。随着煤价的不断下跌,多而重的税费已成为煤炭企业难言的痛楚。

  在2012年煤炭企业效益不景气的情况下,仅39家煤炭上市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就高达1295.3亿元,比净利润高出355.6亿元。

  “政府应该实施结构性减税,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在今年两会上,煤炭界的代表普遍发出这样的呼声。

  业内专家认为,当前,在煤炭价格不断下行,市场主动权逐渐由买方掌握的大环境下,煤企转嫁赋税的可能性变小,成为煤炭资源税改革的绝好时机。而在帮助煤炭企业缓解巨大压力时,清费立税既是当务之急,也是可以在短期内见效的良策。记者 别凡

来源:中国能源报

作者:别凡

编辑:刘正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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