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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促进流通业发展应多用税收手段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金陆成 编辑:见习编辑:胡芙 2013-09-11 09: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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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流通业政府管理部门在促进产业发展过程中,较多地采用财政补贴手段而非税收方式。日前,在北京工商大学举办的“中国贸易发展道路研讨会”上,商务部政策研究室张学源处长表示,相比于财政补贴,税收方式更具行业调整性,可以更好地引导行业发展。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表示,长期以来,中国流通业经济发展比较粗放,具体来说,资金周转速度较慢;产品流通速度较慢;流通成本较高;商品库存量较大;流通浪费十分严重。
  
  有数据表明,中国水果、蔬菜等农副产品在采摘、运输、储存等物流环节上的损失率在25%至30%,而发达国家的果蔬损失率则在5%以下,美国仅为1%至2%。全国每年有3.7万吨蔬菜、水果在运送路上腐烂,如此之多的农产品(000061,股吧)可以供养两亿人的生活。
  
  对于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张学源坦言,既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也有政府方面的原因。从政府角度看,一是政府对流通基础设施投入少,主要依靠市场自发调控,在全国流通体系的规划上存在误区,有规划无落实。
  
  二是政府立法缺位,监管体制中多头执法与执法空白并存。对此,洪涛亦表示,改革开放34年,中国流通行政管理部门在改革过程中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流通宏观管理体系。但是,政府对流通宏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没有到位,流通领域宏观管理没有形成一个核心的主导性的政府管理机构体系。
  
  三是流通业促进体系中一些手段不合适,较少采用税收方式。张学源表示,具体来看,流通行业税负偏高,综合测算的税率在30%左右,高于生产行业。此外,在具体税收手段上,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很难落实,损害了企业竞争能力,导致小、散、乱现象。
  
  目前,全国拥有中小微型流通企业4500多万家,占中国流通企业总数的99%以上,占整个流通企业营业额的96%,占整个流通企业从业人员的80%。这些中小流通企业满足了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多样化的需求。但是,这些中小流通企业由于缺乏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很难产生大型流通企业,且竞争力不强。
  
  商务部将按照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从宏观、战略、全局的角度,推动建立符合市场化方向、法制和诚信机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的流通行业发展支持体系。

来源:中国商报

作者:金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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