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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将货车冒充摩托车偷税牟利 车管税收显隐患

来源:中新网 作者:蒋佩瑾 冯泽舟 何君武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 2013-08-26 09: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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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万宁法院和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黑中介偷税牟利、车辆购置税手续不规范而引起的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纳税手续不规范 转手交易出问题

  文某于2011年1月与林某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购买车牌号为琼C89136的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在林某的积极配合下该车于2011年1月1日过户到了文某名下。后文某于2012年10月将该车转让给苏某,与苏某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文某被琼北车管所告知,该车辆的购置税完税证明显示该车辆所缴税款为摩托车购置税,须补缴车辆购置税及相应的滞纳金后才能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后文某将此事告知林某,要求林某补缴车辆购置税及相应滞纳金,林某拒绝。文某将林某诉至万宁法院。

大货车充小摩托 黑中介偷税牟利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林某办理C89136车入户时,委托车行介绍的陈某代为办理。陈某向林某承诺可以在纳税申报时以比正常汽车购置税低得多的金额办理。原来,陈某通过不当运作,以缴纳摩托车购置税的名义为该货车办理车辆购置税,使林某成功的拿到了完税证明,并到公安机关办理了入户注册登记。

法院调解化纠纷 车管税收显隐患

  万宁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由于该车辆的购置税完税证明存有瑕疵,须补缴车辆购置税及相应的滞纳金后才能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手续。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被告林某同意于2013年8月13日前一次性支付文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300元。

  该院已将车辆购置税管理存在的问题向琼北车管所发了司法建议书。据了解,在琼北车管所办理购置税业务的车辆中类似本案涉案车辆的情况时有发生,黑中介用摩托车购置税顶替汽车购置税的行为涉嫌犯罪,已由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记者蒋佩瑾 冯泽舟 何君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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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佩瑾 冯泽舟 何君武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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