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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提高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率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倪铭娅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 2013-08-07 09: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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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6日公布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和原产于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的反倾销期中复审裁定。

  上述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在复审调查期间内存在倾销,倾销幅度分别为93.6%和9.9%。自8月7日起,将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麒麟味元食品公司所适用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93.6%,泰国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所适用的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9.9%。2010年,商务部发布的反倾销案公告显示,对这3家公司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6.3%、6.9%和4.8%。(倪铭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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