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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套免税房 中介“收”3.4万税款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王杨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 2013-07-12 1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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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杨家坪,代女士出示中介公司向她收取的“继承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收据。

  昨日,杨家坪,代女士出示中介公司向她收取的“继承个人所得税”的部分收据。

  记者 吴珊 摄

  商报记者 王杨 实习生 雍春惠

  市民代女士按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了首付,也办了过户手续,然而她却不能入住。为啥?因为中介说她还差1万元费用没付,卖主担心“出事”,暂时扣着钥匙没给她。

  原来,代女士购买的二手房面积小于90平方米,按照2008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相关政策,可以免除所有税款,可是中介却以“4.5万元包干”接了她这个单,其中“继承个人所得税”占3.4万元。昨日,她到九龙坡区国土房管局投诉,该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杨锐表示,“若属实,中介收费肯定有问题,将尽快进行调查”。

  买了二手房却拿不到钥匙

  代女士告诉记者,5月4日,她通过“重庆腾兴置业顾问有限公司广厦城分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子位于九龙坡区滩子口185号,面积66.86平方米,购房总价为34万元,首付款11万元,她已经将10.5万元交付给卖房者,而且按揭贷款也已经办好,房子已经过户到她和丈夫名下。不过,他们却因未缴清中介公司的费用,而不能住进自己的新家。

  “中介公司要我们交4.5万元包干,其中含41606元的国家税费和6800元的中介费,合计48406元,称给我们"优惠"一点,4.5万元包干”,代女士拿着《房屋转让协议》、《房产交易纳税申报表》(存量房交易)和“腾兴置业”经办人柳州平给他们费用明细单向记者介绍事情的原委。

  在《房屋转让协议》的“中介服务费及支付”一项中,记者看到,作为购房方的代女士向“腾兴置业”支付了4.5万元,并标注该费用包含中介费、按揭费、过户税费,但不含契税和差额20%的个税。

  在中介出具的费用明细单上,记者看到了4.5万元的由来:2675元的土地收益金、401元的交易手续费、杂费500元、按揭费3450元、评估费580元,其中还有一项“继承个人所得税”为3.4万元,中介服务费6800元,合计48406元,最后写明“4.5万包税费”。

  代女士称,她已经支付3.5万元,后来朋友提醒她可能上当了,她便拒绝支付剩下的1万元。“正因如此,卖主到现在还没给我房子的钥匙”,代女士说。

  3.4万元税款无中生有

  然而,记者在《房产交易纳税申报表》上看到,表中根本没有“继承个人所得税”一项,在买方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一栏中,税目为“房屋转让所得”,并备注“转让住宅”,而且此项税额也为0元。

  随后,记者陪同代女士到九龙坡区地方税务局服务室咨询,一名张姓工作人员表示,代女士是首次购房,买的也是二手房,房子又是卖主唯一的房子,而且还是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

  “2008年10月22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决定对个人住房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作出调整,降低住房交易税费”,其中对这类二手房免除了买方的全部税款,而卖方的营业税和个税等也因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也被免除,该套房屋交易在地税部门无需缴纳任何税款。而“继承个人所得税”是指赠与房子产生的税费,代女士是买的二手房,怎么会有这笔费用呢?

  中介:只多收了2000多元

  昨日,记者以代女士亲友的身份对腾兴置业广厦城分公司经理、也是该套房屋的经纪人柳州平进行了电话录音采访。

  “我们确实没交这笔3.4万元的税,但是我们签合同时说得很清楚"多不退,少不补",合同上她也签字认可了”,柳州平还表示,现在由另一方处理该套房的税费事宜,但是表示没有有效发票,他能够提供的发票只有3000多元,而且已经给了代女士,而他所收的3.5万元“继承个人所得税”也仅开具了一张3万元的收据和5000元的手写收条。

  柳州平说:“我只多收了2000元,但是根据合同,这笔钱我也不会退还,如果对方认为不公,可到法院起诉”,他还表示,如果代女士愿意协商解决,他愿以个人名义向公司申请免除未付的1万元,“如果上法庭,我会要求她支付这1万元”。

  回应

  房管局:中介收费肯定有问题,将尽快展开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陪同代女士到九龙坡区国土房管局投诉,该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杨锐审查代女士提供的《房产交易纳税申报表》、《房屋转让协议》和中介的费用明细单后表示,“6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在税额都减免的情况下,中介还收4.5万元,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科室工作人员对代女士的投诉进行了登记,并复印了相关证件。

  “我们将尽快联合相关部门对"腾兴置业"展开调查,全面了解情况后,再对其是否违法、违规做出判定”,杨锐表示,“若中介存在不当行为,将对该中介及其上级公司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提醒

  律师:中介应返还多收税款,否则算合同违约

  对此,重庆豪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胜奎表示,买房者委托中介办理税费,但其中有些税费并没有产生,基于合同债权,中介理应返还这部分费用,否则就违约了。 邱律师建议购房市民最好通过正规、大型的中介购房,且税费最好是自己办理,切勿轻信“一票包干”,谨防上当。邱律师表示,代女士可通过司法途径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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