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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令征税”坑民误国

来源:观点中国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 2013-07-04 1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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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值《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草案,向社会普遍征集意见过程中。近日,由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和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承办的《税收征管法》修改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大学举行,会上,原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俞光远的一句话,让参与税收征管法修改研讨会的与会人员颇为尴尬。俞光远说,实际税收征管过程中,怎么依法征税,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现在我们是依照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标性的任务来征税;而不是按照税法规定的范围和税率,来依法征税。(7月3日 《21世纪经济报道》)

  这似乎让人不可思议,国家依法征税,公民依法纳税,相信很多人自打明白事理以来都知道这个道理,而我们强调依法治国,依法纳税从某方面来说更应当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没有依法征税何谈依法治国?依法征税的问题本就不是问题,无论是对公众还是对国家,都应该是基本常识,但从相关财税专家的话语里,我们居然看到的是“按令纳税”,也就是说,税务部门征税,不是依照税务法规的范围标准征税,而是按照上级指令,作为一种任务来完成。这就难怪不少企业与税务部门“关系密切”,既然依令而不是依法,则意味着在纳税上完全可以“讨价还价”。

  事实情况也正是如此,根据专家描述来看,税务机关对企业征税,采取的是“打包”,年头好的时候,税务机关无需那么充分地收税,部分应收税收就留在企业内部,留着年头不好的时候追缴,企业稍有不从,税务机关就去查账,再“依法”追缴“欠税”的同时,老账新帐一起算,仅欠税所造成的“滞纳金”就足以让一个健康的企业立马“瘫痪”。显然,这样的“按令征税”不只是体现不了实际的宏观经济发展,其副作用堪称“坑民误国”。

  “按令征税”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在财政紧张时期的征收各种“过头税”。从以往的媒体报道中,我们也能看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证税收的“增长”,无论地方企业经营状况如何“波澜起伏”,每年的税收增长基本都能实现上级部门制定的目标,而且有时还实现的“恰到好处”,实际上这正是“按令征税”所取得的“成绩”。

  我们都知道,无论是经商办企业,还是做各种小生意,既不可能全是一帆风顺,也不可能每年都是有规则的增长,都会随时面临不可预知的风险,亏赚甚至倒闭都是正常的。依法征税,就是根据企业或个人的实际经营状况,在法定范围内按章纳税,这意味着宏观税收收入增长或降低在数据上都是正常的,并不一定按领导的“意志”发生变化,年头看好,税务机关只为完成任务而不依法纳税,故意给企业留有“余地”,年头不好,企业经营吃紧,税务机关为完成征收任务,不惜余力“找后账”,无疑更让企业雪上加霜,这是“坑民”。

  “按令纳税”说到底是权力意志在左右税收增长,税务部门领导为了实现数据稳步增长,必然会想尽办法给企业定纳税指标,而企业为了合理避税或较少纳税也必然会与税务部门密切关系,甚至不排除利益输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既然税务征收来自权力,可以增加征收指标自然也可以“见人下菜”进行减免。而某些地方在招商引资的政策优惠中,一拍脑袋就能就能承诺税费减免多少或多少年,严肃的依法纳税可以随意拍板岂能不“误国”?

  对公民而言,无论诞生在世界上哪个国家,纳税不可避免。而就国家而言,征税权更是体现政府核心的权力之一。因此,依法征税无论对公民还是对国家,都应该是头等大事,更是体现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标志,依法纳税也保证公平纳税的前提,更是杜绝乱征收和维护国体稳定健康的保证,既无需体现官员的“个性”,也不能任由个人权力“坑民误国”。

来源:观点中国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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