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越来越多的“宅人”选择在家办公,那么“宅人”会遇到哪些缴税问题?该如何纳税呢?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这些都是“宅人”比较常见的收入来源。我国个税法规定,这些收入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从税率来看,劳务报酬税率一般为20%;对一次性劳务报酬超过2万元不满5万元的,税率30%;对超过5万元的,税率40%。例如李女士在家中,为某网络公司撰写稿件。在一次撰稿中,公司为李女士支付8000元的稿酬。那么,李女士应该缴纳的个税为:8000×(1-20%)×20%=1280(元)。
来源:新华社
作者:何雨欣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