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李女士问:距离亚青会的开幕还有100天,青奥会的举办也是近在咫尺。若运动员在青奥会比赛中去的,获得的奖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等三项国际综合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号)的规定,对参赛运动员因青奥会、亚青会和东亚会比赛获得的奖金和其他奖赏收入,按现行《个人所得税》相关法律规定,征免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因此,运动员参加青奥会,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奖金,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许 洁
来源:南报网
作者:许 洁
编辑:见习编辑:谢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