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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个税改革 充实中等收入群体的“钱袋子”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胡芙 2018-01-10 09: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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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农村和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以及通货膨胀的影响下,税基太低,不利于低收入群体和中低收入群体改善当前的生活水平。”近日,中国社科院社会战略研究院院长张翼在北京表示。他呼吁要继续推进个税改革,一方面提高个税的征税税基,另外一方面以家庭人均收入为单位计算税基。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在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的同时,也为社会和谐美丽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在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时,由于通货膨胀因素,以及收入分配政策滞后,比如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迟滞,导致中等收入群体的比例提高并不快。报道提供的数据显示,将中间收入群体和中高收入群体加在一起,也只达到34%左右,低于目前美国50%左右的中等收入群体比例。

  另外,居民收入虽然增长了,但是获得感还不够强。比如一些人一年收入算下来确实可观,但是扣除日常支出之后,净收入却不多,无法实现更美好的居住,也难以享受更好的教育和医疗保障等服务,更不要说应对生活中的重大疾病治疗等“不时之需”。

  所以,在宏观调控政策推进居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同时,还需要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来巩固居民收入可持续增长的良好局面,切实壮大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建立橄榄形和谐美丽社会。这方面,个人所得税改革是非常重要的改革举措之一。

  我国目前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是2011年修定的,起征点定在3500元,算上“五险一金”等扣除项目,大约4500元以上的个人月工资收入就要征税。个税改革已经过去了6年多时间,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意在扣除人们基本生活所需的3500元起征点显然偏低了。与此同时,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大部分家庭的教育和赡养老人支出急剧增加,而综合计税以及专项抵扣的个税改革年年都提,却没有大的进展。所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至少在对中等收入群体减税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特别是在我国低收入群体不纳税、高收入群体一些财产性收入也是低税负或者免税的背景下,主要靠工资收入的中等收入群体成了个税的纳税主体,这一现状需要通过改革的精准施策来改进。

  与此相反,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增长幅度一枝独秀,成为增速最快的税种之一,从2012年的5820.24亿元一路飙升到2017年前11个月的11096亿元。在财政收入和GDP双低增长的背景下,个人所得税增长幅度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幅度,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个人收入的蛋糕分成中,国家的分成比例在持续增加。因此,我国的个税改革确实需要动起来了,不能再只说不练,而是要通过口惠实至的改革措施,来真正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充实他们的“钱袋子”,让更多居民对收入增长产生切实的获得感。(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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