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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芳:减税新政将助力经济发展

来源:环球网 编辑:胡芙 2017-05-26 0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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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推动实体经济的增长,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进一步推出以下六个减税措施:一是继续推进营改增,将农产品、天然气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3%下调至11%.二是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年应缴纳所得额上限由30万提高到50万元。三是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四是在京津冀、上海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工作,对创投企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优惠政策。五是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试点政策推至全国。六是将2016年底到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9年底。

  减税新政将助力经济发展

  这次减税新政的出台,无疑是对经济发展的重大利好。目前,我国经济面临增速下滑和产业转型升级压力增大的困境。如何通过政策引导,实现经济增长的平稳换挡,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是中国政府面临的新挑战。在经济政策中,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是常用的工具。然而,在经济下滑形势下,企业信贷需求下降。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为35.3%,2015年降至19.2%.不仅企业信贷需求的降低,而且利率再下调的空间有限,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受到很大限制。而税收政策可以从三方面影响宏观经济,第一,减税可以降低由税收带来的价格扭曲,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而在长期内促进经济;第二,减税可以刺激企业投资,扩张总需求,缓解经济衰退时期的需求疲软问题;第三,税收政策具有指向性强、调控力度易于控制等特征,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平衡区域间发展差距的重要手段。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中心2015年数据研究表明,减税可以提供就业岗位,刺激经济增长。以增值税为例,起征点由2万元/月提高到3万元/月,政府税收收入减少440亿,新增就业岗位83万,相当于5万元一个新增就业岗位。同时,新增就业人口创造GDP为669亿元,新增财富占2014年GDP比重为0.11%.学术界也非常关注减税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申广军等(2016)使用“全国税收调查”研究发现,减税可以刺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具体而言减税1元投资增加1.63元。而且减税对投资的促进作用主要集中于私营企业、中西部地区和非出口企业。对于国企、东部地区和出口企业,减税可以提高资本和劳动的产出效率,说明减税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获得优惠企业约新增86万家

  国务院新出台的减税政策特意提到“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这意味着更多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资格,将享受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小微企业调查数据显示,77.2%的小微企业符合年利润额在50万元以下。按照全国1500万小微企业计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约为1158万,新增加86万家。已有研究表明,企业所得税降低通过收入转移和风险补贴机制还将进一步提升企业创业活力。对于内资企业而言,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内资企业进入率提升0.307%,民营企业提高1.49%,外商投资企业为3.8%.这对于优化创业环境,激励企业家创业创新精神具有正面影响。长期来看,促进企业创立是提高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

  建议将统一纳税人、实施免税额制度作为增值税征管改革的方向

  减税新政提出“将农产品、天然气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3%降低到11%”,这不仅加大减税力度,而且是深化增值税税制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我国增值税税率进行多档设置,初衷是给抵扣困难和需要扶持的行业进行照顾。随着营改增的全面铺开,简化增值税税率,可以解决不同行业因税率差异而造成的税负不公问题。

  此外,除了简化增值税率,还应将统一纳税人、实施免税额制度作为增值税征管改革的方向。目前,我国将企业按销售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现行的分类征管制度制约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具体来说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加重小微企业的税负负担;不符合增值税税收中性原则;造成大量税款损失。对其他国家相关实践的深入研究,我们建议统一纳税人,实施免征额制度:一是,放弃按应税销售收入规模分类征管,将所有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纳入统一的征管体系,同一行业执行相同的税率标准。二是,应税销售收入在规定额度以下的企业(免税企业)免收增值税,应税销售收入在规定额度以上的企业(纳税企业)仅对超出免征额部分征税。三是,改革进项税抵扣方式,允许纳税企业按照本企业增值税税率进行进项抵扣。四是,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允许免税企业可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中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企业可申请自主开票资格。理论上,统一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免征额制度,既可有效实现对于对小微企业的税收照顾,又可从根本上解决增值税链条断裂、税负不公平问题。

  基于小微企业调查数据,通过比较不同增值税免征额对国家税收收入、就业和经济增长的影响,我们认为将增值税免征额定为5万元/月较为合理。这样安排既可显著降低小微企业税收负担,财政上又完全能够负担得起。对所有企业免征5万元月销售收入的增值税,造成税收收入减少约1790亿,仅相当于2015年全国财政总收入的1.2%.但与此同时,因税收减免带来的小微企业投资增加,将创造337万个新增就业岗位,直接间接拉动经济增长2649亿元。其效果相当于每1元的税收减免带来1.5元的新增GDP,每5.3万元创造1个新增就业机会。按1996-2014年数据测算,每创造1个新工作岗位需新增固定资产投资70万。与此相比,实施增值税免征额制度对经济的拉动显然更有效率。(作者为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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