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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怡建:理性看待我国税负偏重争议

来源:中国税务网 编辑:胡芙 2017-03-16 09: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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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中央关于清费减税、降低税负政策导向十分明显,政策措施力度加大。实施了包括对服务业全面实施营改增,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企业、高科技企业减税一系列措施,减税政策效果得以体现。就营改增而言,2012年至2015年,4年期间总计减税6000亿以上,2016年减税能达5000亿。就税收而言,增长率分别由2011年的21.57%降为12.12%、9.86%、7.82%、4.82%和4.35%。这种税收增长的变化,既有经济下行原因,也有实施减税的因素。虽然我国减税成效十分明显,但一些企业家和专家认为税负偏高,减税感受不明显。天津财经大学李炜光教授提出了我国企业实际税费负担率接近40%,进入“死亡税率”。著名企业家宗庆后和福耀集团董事长曹德旺在不同场合都不约而同地谈到税负偏重。上述学者和企业家对我国税负偏重看法引起社会极大关注。那么,为什么一边是减税,另一边仍感到税负偏重,问题结症何在?

  二、问题剖析

  根据统计,从不同层面视角看税费负担,大致可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首先,我国宏观税收负担不高。根据统计2016年我国GDP为744127亿元,不含社会保障税的税收130354亿元,税收占GDP比为17.52%,含社会保障收入的税收183154亿元(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8万亿元),税收占GDP为24.61%,同世界上大多发展中国家20%、发达国家30%和福利国家40%比较并不高。即使同具有小政府、大社会的美国比较也不算高。美国2015年GDP为180366亿美元,不含社会保障税的税收36282亿美元,税收占GDP为20.1%。含社会保障税的税收收入47541亿美元,占GDP为26.4%。2015年,OECD国家平均不含社会保障税的税收占GDP为25.1%,含社会保障税的税收占GDP为34.3%。

  其次,我国综合税费负担不低。在我国政府收入除了税收以外还有非税收入来源。2016年,我国税收收入130354亿元,非税预算收入29198亿元,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800亿元,以土地出让金为主的基金收4661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45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02亿元,综合税收、收费、社保、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综合收入合计261573亿元,占GDP的35.15%。2015年,美国包括含社会保障税的税收、收费、经营和其他收入构成的政府收入60459亿美元,占GDP的33.52%。OECD国家平均42.79%水平。因此,我国政府综合税、费、基金负担并不低。

  第三,企业税收相对负担较重。2015年,我国税收124922亿元。其中:货物劳务税63186亿,占50.58%;企业所所得税27134亿元,占21.72%;个人所得税8617亿元,占6.9%;财产税5946亿元,占4.76%;其他税20039亿元,占16.03人%。同期,美国不含社会保障税的税收36282亿美元,其中:个人所得税19381亿美元,占53.42%;企业所得税395.88亿美元,占10.91%;财产税494.91亿美元,占13.64%;商品劳务税占799.29亿美元,占22.03%。从上述数据比较反映,我国以个人纳税为主的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仅占总税收的11.66%,而美国占75.45%,我国是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为主,而美国是以个人在收入分配和财产持有过程中的直接税为主。在宏观税收负担相近情况下,我国企业税负较重,而美国个人税负较重,存在明显的税负结构性差异。

  第四,企业税费负担压力加大。近年来,我国企业:一方面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国内经济下行影响,需求不足,产能过剩矛盾十分突出;另一方面人力资源成本、土地成本,租金成本,金融服务收费成本上升。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使企业经营困难,利润下滑,有相当部分企业倒闭、破产。应该说企业出现的上述矛盾和困难与整个经济大环境相关,无法归结于税收因素。但当下关于我国宏观税负争议引发社会如此大的反响,也反映出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难以适应新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缺陷和矛盾。由于我国税收是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为主,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企业税费承受能力比较强,矛盾并不突出,随着经济下行,企业利润下降,同样的税费制度矛盾有所突现。即使减税、减费也难以抵销利润下滑。企业利润率越高,税费负担率越低;企业的利润率越低,税费负担率越高。这也是当下企业税负偏高、压力加大、矛盾突出的主要原因。

  三、问题破解

  破解宏观税负不高、税费负担不低、经济下行中企业税费负担压力较大的矛盾需用好以下应措施。

  首先,降低宏观税费负担需要清费减税并举。一是厘清名义负担和实际负担。现行税收负担统计中,存在名义负担和实际负担的脱节,如一些企业表面上来看税负很重,但通过地方政府对企业财政补贴、税收返回,实际负担远低于名义负担。另外,土地出让金大部分收入要用于开发土地,拆迁补偿,实际可用于可支配的净收益大致总出让金的30%至40%.二是厘清清费和减税。由于宏观税费负担涵盖税收、收费、社保、基金,在宏观税收负担不高,综合税费负担不低的情况下,理应以减费为主,清理和降低税外不合理收费,包括政府行政性收费、社保、基金,以及垄断性收费。三是厘清税收总量和税制结构。在宏观税负并不高的情况下,优化税制结构成为主要矛盾,核心是降低间接税,提高直接税,降低对企业征税,同时提高个人征税,来优化税制结构。

  其次,降低宏观税费负担需要政府有所作为。降低宏观税负背后是处理好国家与企业、政府与市场关系。就政府而言: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减少政府支出,减轻财政支出压力,为清费减税腾出空间;二是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支出重点由经济建设、城市建设支出转为民生福利支出。低税负用得好有可能带来高福利,但高税负用得不好也有可能带来低福利,要提升公民对税收支出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关键在于用好税收支出。三是合理政策导向,顺应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鼓励先进技术企业,高科技企业,新兴产业的发展,同时淘汰部分落后传统产业,资源消耗、环境破坏的产业,通过税收政策导向和制度改革,来促进我国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税务网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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