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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地税局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新规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陈建明 潘晓艳 编辑:胡芙 2017-02-27 1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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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2月27日讯(通讯员 陈建明 潘晓艳)近日,湖南省株洲市地税局发文对“税务稽查计划管理”工作标准及要求进一步明确,旨在全面落实《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促进计划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文件明确:各级稽查局应当根据相关工作要求,通过信息收集、预测分析、税源调查等一系列工作,准确把握内外部条件,科学制订各类稽查计划。稽查计划须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以所属税务局名义发文执行,并向上级稽查部门报备;如稽查计划需要调整,则按照原稽查计划的审批权限及流程,重新下达和报备。

  同时,原则上近3个年度已开展检查的对象(检举、协查、督办、交办、转办等案件除外),不再列入检查计划,以减轻纳税人负担。所有稽查案件全部纳入“金三”系统稽查域应用管理,严禁案件“金三”体外循环,不得手工立案、结案,不得先纸质再补录。

  此外,税务稽查计划管理工作纳入株洲市各县(市)区地税局稽查局绩效考核内容,考核情况在株洲市地税系统中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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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建明 潘晓艳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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