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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培勇:本轮税制改革着眼于优化税制结构

来源:中国税务网 编辑:胡芙 2017-02-23 09: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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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轮税制改革和1994年税制改革是不一样的。第一个不一样的地方是着眼于优化税制结构的,目的是调结构,而不是调总量。第二是目标锁定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总书记、总理这两年来一直讲的东西。”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

  2017年2月22日,第九十二期“经济每月谈”会议在北京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行。

  会议以“2017年财税体制改革”为主题,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等人分别在会议中发表了自己对于税制改革的见解。高培勇认为,本轮税制改革应以税收结构调整和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核心。

  税制改革的方式:结构调整

  “本轮财税体制改革,从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了三年多一点的时间。”高培勇向听众介绍,“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当中强调,要逐步增加直接税。”

  他用图形展示了我国目前的税收结构:直接税在中国整个税收收入结构当中的比重大约是30%,间接税约70%.所谓改革,高培勇认为,就是提升直接税在税收结构中的比例。“这个比重需要往上走,可能走一个百分点,也可能走0.5个百分点,甚至走10个百分点,不管怎么讲,只要往上走就是改革的进展。”

  在提升直接税比重的线索上,他强调要特别重视以下三个税种: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和遗产税。而与此同时,为了在税收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调整税收结构,间接税的比重就要相应下调。他指出,让间接税的比重从70%往下走,最主要的方法是进一步推进全面营改增进程。直接税、间接税,一增一降,这两条线索是本轮税制改革的基本路线图。

  在这轮税收调整中,需要维持两个基本变量的稳定。首先政府支出规模是不调整的,这也就意味着收入规模也不做大的变更,因此税负的总量基本是稳定的,我们主要进行的是在结构层次的调整。

  但高培勇同时也指出目前我们税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营改增的过程相对比较顺利,间接税的比重有所下降,然而直接税改革裹足不前。“现在间接税比重下来了,起码减了将近5000亿,然而直接税没动,其结果是什么?赤字增加了。”他认为,这样的结果没有符合新常态背景下供给侧改革的政策目标,因此2017年税制改革的工作重点,依然在于改革直接税。

  税制改革的目标:公平正义

  为什么一定要强调税收结构调整?在会议结尾的问答环节,高培勇澄清了听众心中的疑窦。

  他提到:目前我国税制总体来说依然接近于传统税收制度,是以消费为基准来分配税负。 “我们的税制结构70%都属于流转性质的税收(间接税),流转性质的税收的特点是按消费分配给纳税人。”而他认为,这样的分配方式掩藏着巨大的不公平:“收入越低,缴纳税的支出占你总收入的比例是越高的。因为穷人只有很少的钱,他会把绝大多数的钱甚至全部的钱都用之于消费,所以他们的消费税负担是最重的。谁最轻?富人最轻,因为他钱很多,大量的钱都是用于投资和存款。”

  他认为,现代的税收制度,税费负担的分配要和人们的收入水平挂钩,和人们的财产拥有的程度挂钩,这样的制度才真正满足公平正义的要求。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终于跳出消费,加入了在收入中再分配的标准,就是个人所得税。”高培勇看到了我们目前税制改革的进步,然而,他也指出:“中国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财产税的国度,中国是贫富差距最大标志的不是收入,是财产。财产不征税,本身就说明我们目前的税制距离公平正义依然遥远。”

  “我们中国已经是世界经济体第二了,经济大国,但是我们不是一个现代大国,标志之一就是税收制度还是古老的。”因此,他希望通过税制改革,在中国建立起现代的税收制度。其中,近期吸引公众关注的房地产税,在他看来,就是促进我国税负分配公平的一个有力手段。

  “财产多的人加税,财产少的人减税,收入高的人加税,收入低的人减税。”高培勇这样概括了他对心目中理想现代税制的理解。

来源:中国税务网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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