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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宣布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将维持反倾销税

来源:中国税务网 作者:夏旭田 编辑:胡芙 2016-12-12 09: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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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中的地位,已决定继续不承认中国是“市场经济国家”。日本将维持容易对不当倾销征收高关税的“反倾销税”机制。

  据共同社报道称,这是因为中国尚未解决国有企业等产能过剩问题。日本担心中国的廉价商品大量涌入,与持同样方针的美国与欧盟统一了步调。

  也就是说,在调查倾销问题时,对象物品按照国际价格估算,而不是按中国国内价格,以便易于征收高额关税的制度,日本仍将继续实施。

  今年12月,中国加入WTO将满15年,按照入会协议,世贸组织应当如约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在12月2日的发布会上强调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与履行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义务、弃用“替代国”做法是两个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沈丹阳表示,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此后,世贸组织成员在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时,必须按照世贸组织通行规则,以中国企业的价格和成本为基础确定倾销幅度。

  根据入世达成的协议,对于彼时中国这一非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调查中,倾销幅度的确定可以不以中国商品的实际成本数据为依据,而选择一个具备市场经济地位第三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作为依据,即“替代国”做法。

  这意味着,在确定中国企业的公允生产成本方面,其他国家拥有很大的自由度,选择替代国往往“就高不就低”,可以用其他国家的成本很轻松地发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因此,“替代国”做法让中国在反倾销调查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按照约定,该条款在反倾销方面的适用期是15年,即将于2016年12月11日自动失效。

  但今年以来欧盟和美国先后表态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中国将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根据上述规定,将“市场经济地位”与“替代国”脱钩,不能再以前者为名,发起明显不公正的反倾销措施;第二步则是争取各国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承认。

来源:中国税务网

作者:夏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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