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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再论央地关系:央地分成先要划定产权

来源:中国税务网 作者:李晓丹 编辑:胡芙 2016-12-09 09: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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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政府现在是给多少钱办多少事,这种‘打酱油财政’的模式应该被打破。”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12月4日由人民大学举行的“中国央地关系改革路线图”发布会上表示。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兼院长刘尚希指出,要把产权关系纳入到央地关系,分税制没有考虑到产权的问题,当前的土地财政的根源也在于此。

  当天,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中国诚信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专题报告会在人民大学举行,课题组发布了研究报告“中国央地关系改革路线图”。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经济学院副院长郑新业教授代表课题组在会议上介绍了报告研究成果。报告指出全球的实践和研究表明,很难说存在一个一成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央地关系模式。经济体制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特定时期社会面临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变化,甚至民族构成的不同,都会影响政府规模、职能组合和央地关系。在同一个经济体内部,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变化,公共筹资方式的变迁,也会引起央地关系的调整。

  2016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明确在未来2至3年的过渡期内,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将按照五五比例分成,以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影响地方财政平稳运行。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司长王道树表示,5月我们跟财政部一起研究营改增之后收入划分方案的时候,实际上是有五种方案,最终中央决定按照五五划分的比例作为过渡方案核心。实际上这个背后是有一个权衡,这种权衡就是在保增长和调结构、促转型之间,是一个艰难的把握。因此,最后的文件表述他说是一个过渡方案,确实是一个过渡方案。

  王道树强调,中国经济在保持持续增长的要求之下,更为核心、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在于如何成功的实行转型。如果不能成功的实行转型,我们持续的增长是没有保障的。

  中国的财政体制经历了数次大的变迁:中央集权型的统收统支——行政性分权型的财政包干——经济性分权型的分税制。在供需缺口亟需调、生产压力较大的背景下,较低的税负水平、支持增长的财政收支结构、地方政府承担较重的事权和支出是合理的安排。现阶段与过去相比,中国财政体制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在中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中央财政的重要性逐渐下降,体现为“大财政”口径下中国中央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比重均有所下降。中国的财政体制正面临着从以促进经济增长为中心,向平衡经济增长、经济波动、社会公平和公共物品供给的体制转型。但报告研究表明,现行财政制度对实现这四重目标的贡献有限,而财政分权对经济增长、经济波动、社会公平和公共物品提供的影响难以确定。

  刘尚希表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所有制的问题,所有制衍生出来一个问题就是产权问题,产权制度的构建问题,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回避不了这个问题。

  “如果从历史角度来看,从计划经济到改革开放,我们走的是从放权到分权,放权和分权是不一样的关系,分权意味着要塑造一个主体,就像企业一样,原来在国营企业属于政府的各个部门,不是一个独立市场主体,那时候我们讲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那叫放权。后来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让国营企业变成国有企业,让把变成一个市场主体,这个意味着从放权走向了分权,它的主体地位已经确立了,这就是分权。”刘尚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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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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