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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地税10月开启办税省内通办 纳税人不需“来回跑”

来源:红网 作者:唐靖 杨桦 编辑:胡芙 2016-10-25 17:32:3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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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25日讯(通讯员 唐靖 时刻新闻记者 杨桦)近日,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深入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办税事项省内通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104号)文件要求,湖南地税发布《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省内通办的通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6年第1号),从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部分办税事项省内通办。

  实现办税事项省内通办,解决了纳税人异地办税需求,纳税人办税不再需要“来回跑”,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降低了纳税人缴税成本。湖南地税将在3大类事项省内通办基础上,持续改进,不断为纳税人带来便捷办税的新体验。

  哪些事项可以省内通办?

  办税事项省内通办范围包括3大类共18个事项。第一大类为税务登记类,包括: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的变更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第二大类为税收优惠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共13个税种的优惠备案;第三大类为宣传咨询类,包括:涉税信息咨询、表证单书领取及宣传资料发放。

  哪些地方可以受理通办?

  全省14个市州140个办税服务厅可受理省内通办业务,纳税人可不受地域限制,选择到实现省内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具体名单见附件)办理上述18项省内通办事项。

  哪些情况不能省内通办?

  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省内通办事项时,应当按照具体业务的办理要求,向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由受理地税机关查验及传递。同时纳税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纳税人存在欠税、逾期未申报、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未结案、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等情形,则须到税务登记地主管地税机关处理完上述问题后,方可办理省内通办业务。

  湖南地税系统受理省内通办业务办税服务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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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靖 杨桦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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