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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地税稽查局稽查员管理“立新规”

来源:红网 作者:陈建明 潘晓艳 编辑:胡芙 2016-09-22 16: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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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9月22日讯(通讯员 陈建明 潘晓艳)9月21日,湖南省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将《稽查员考核追责办法(试行)》正式分发至各科室,至此,经过长达8个月反复修改的稽查员考核追责办法最终定稿。

  此办法是在前期广泛调研、实地走访基础上制定的,对稽查员入户检查基本规范、执法力度、文书使用、“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落实等进行细化,对考核追责的内容、时间、责任部门等进行明确。

  株洲市地税稽查局要求稽查员必须着制服上岗。查前,应将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和依据及时告知被查对象,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查后,应及时出具《税务稽查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查户数和查补任务。

  同时,株洲市地税稽查局明确,考核实行百分制,按季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公开,对过错责任人严肃采取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提请法律责任追究等措施,严惩不贷。

  出台《稽查员考核追责办法(试行)》是落实湖南省地税局、株洲市地税局强化“三员”管理的有效举措,株洲市各县(市)区地税稽查局将参照此办法,起草制定适用于本单位的稽查员考核办法与细则。此办法于10月份进入具体实施阶段,将有力促进全市地税稽查工作机制良性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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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建明 潘晓艳

编辑:胡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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