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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地税稽查局:国地税联合稽查亮点纷呈

来源:红网 作者:刘灵凯 编辑:杨桦 2016-03-29 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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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3月29日讯(通讯员 刘灵凯)联合稽查是继“互联网+税务稽查”后,税务稽查系统推出的重点举措,对推进稽查工作、提升执法刚性、降低稽查风险有着重要意义。从2015年10月至今,长沙市国地税双方就联合稽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初期开展选案合作。2015年10月,双方针对《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共同探讨了在金税三期系统下如何加强案源管理、加强国地税案源信息互换、联合查处举报案件、推进随机抽查等达成了共识。二是合作开启联合稽查。2015年11月,双方就国地税合作规范1.0版进行了探讨,并明确了定期开展日常工作联系、相互通报年度稽查工作计划、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整治、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双方协调处理协作中的重大问题办法等。三是深入推进稽查协作。2016年,在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税务稽查工作规范和联合稽查工作办法的框架下,双方共同起草制定了《联合稽查工作方案》,从共享涉税信息、确定联合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检查、协同审理及移送案件、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同案件执行6个方面,为合作明确了“项目书”“路线图”。
  
  该联合稽查方案,与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结合起来,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部署企业自查,统一确定稽查对象,统一入户执法检查,统一违法处罚标准,可谓亮点纷呈,具体而言:
  
  共享涉税信息。双方将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通过《联合稽查信息共享传递单》的方式,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限,达到涉税案件信息共享、案件线索信息共享、案件协查互通、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的要求。
  
  确定联合稽查对象。双方将根据稽查案源管理的要求,分别采集、分析、整理相关案源信息,分类确认联合稽查对象试点,随后全面铺开。
  
  联合进户检查方面。在开展联合稽查之前,双方组成联合检查组,遵循独立执法主体基础,按照“同步不同文”的原则,各自制作进户和检查的文书,同步开展案头分析、进户检查、调查取证,提高办案效率,为纳税人减负。
  
  协同审理及移送案件。双方将设立联合审理办公室,利用金税三期系统进行联合审理,实现及时研讨案情、统一处罚尺度、协同发出处理处罚决定等目标。
  
  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双方将与公安部门合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发票检查,共同商定联合执法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制定税警联合办公制度,公安机关在国税稽查局、地税稽查局派驻联络人员在局内办公,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案件。
  
  协同案件执行。双方通过信息共享传递单,及时向对方通报联合稽查案件的执行情况,案件执行关系到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我们将积极配合,通力协作,联合执行。凡违法情况恶劣案件,需要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的,我们将共享联合惩戒线索。

来源:红网

作者:刘灵凯

编辑:杨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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