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希指出,税收调节功能取决于税收收入规模,只有收入规模达到一定程度,调节功能才会发挥作用。“当前有人寄希望于通过调节个人所得税改善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实际上,中国个税的比重很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不到6%,调节功能很弱小。指望通过税收发挥调解作用,促进分配的公平很难的。”
“传统理论对于分配政策的认识存在不足,即‘重视流量,轻视存量’,‘重视静态的描述,忽视动态的循环’。收入分配问题应从三个层次,即财富、收入和消费的角度去综合考虑。如果不整体看待收入分配问题,这个问题没法解决。”刘尚希说。
刘尚希建议,首先需要完善城乡产权制度。“中国的产权制度不完善,长期以来所有权和产权混为一谈。比如,一些人以‘大白菜价格’买了一个矿山,很快就富起来了。国家所有的财富转换为了私人的财富。”
其次要完善工资制度。工资制度包括企业的工资制度、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工资的增长不能快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工资的增长快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经济不可持续。而中国近几年的情况,劳动生产率要比收入增长快一些。
最后,还应完善金融制度,不应使金融在存量层面导致收入差距扩大。
来源:经济参考网
编辑: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