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尼诗等三种假洋酒
国窖等三种假名酒
城市晚报四平讯 1月16日,记者从四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西分局获悉,该分局经济稽查大队于近日接到被授权的英国国际洋酒协会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产品真伪鉴定人员的举报,对四平市铁西区三家经营酒类食品的商业店铺进行检查,对涉嫌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名酒及洋酒进行了现场查扣,分别给予了该三家经销商处以1000至3000元罚款的处罚。
2013年12月上旬,四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西分局经济稽查大队大队长陈东,分别接到英国国际洋酒协会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产品真伪鉴定人员的相关举报和产品鉴定证明书后,带领王海、李敬伟等4名执法人员先后来到被举报涉嫌经营假洋酒的三家商店进行检查。
在业主狄女士经营的综合商店检查时发现,店内摆放着杰克丹尼、 蓝带马爹利、芝华士12年等三种洋洒。经询问,狄女士称,杰克丹尼是她四五年前去长春市办事时在长春市人民大街附近的一家商店以批发价50元左右购进了4瓶,在该店铺以每瓶78元出售。进货时没有保留进货票据,这些年一直没有卖出去。蓝带马爹利是她两个月前在该店里以300元价格收的,卖酒的是一名60岁左右的男子,这个酒就一瓶,因为瓶很好看,收来后就一直在店摆着。芝华士12年她是75元钱收的,标卖价128元。该商店没有建立经营账目。
在邵女士经营的便利店检查发现,有轩尼诗VSOP、苏格兰威士忌、尊尼获加三种三瓶洋酒,经相关法部门商标认定为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经询问,邵女士称,该店铺是花十万元钱兑过来的(包括一年的房租),于2012年12月开始经营,这三瓶酒是她兑店时兑过来的,真不是她进的,都不知道卖多少钱一瓶,价格都是随意标的,至今一瓶也没卖出去。
在王女士经营的门市店铺检查时发现,有4瓶皇家礼炮洋酒,经相关法部门商标鉴定,认定为假冒他人商标的商品。王女士称,这4瓶皇家礼炮洋酒是她从长春一家商贸公司购进的,是花真品价格买的,有正当的发票。为此王女士联系到长春的经销商,长春的经销商代表特意来到四平,经鉴定后,称该4瓶皇家礼炮洋酒是长春的经销商从北京购进的,目前正在与北京的经销商取得联系。该长春的经销商代表表示,同意承担经济责任。
近日,四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西分局经济稽查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狄某、邵某、王某三家商业店铺分别处以3000元、1000元、2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的处理。(记者 高鸿 报道/摄)
相关新闻>>
进假名牌酒卖 挨罚没商量
城市晚报四平讯 近日,四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西分局经济稽查大队接到洋河蓝色经典酒业厂家的举报,发现位于铁西区一家商店销售的国窖1573酒、剑南春酒、洋河海之蓝酒和天之蓝酒等几种名酒提供不了进货的票据,随后对该家店铺依法进行了处罚。
经查,个体工商户董某,在2013年初从沈阳市南二酒水市场购进国窖1573酒、剑南春酒、洋河海之蓝酒和天之蓝酒在其经营的商店中销售,未开具购货发票。董某称,这几种酒每样进了二瓶,国窖1573酒是100元进的,剑南春酒是70元进的,海之蓝和天之蓝酒是50元进的,到目前一瓶也没有卖出。具体在哪个批发商那里进的,由于时间长记不住了,当时进这几种酒时知道是假酒。这几种酒在该便利店内出售,标价分别是,国窖1573酒650元、剑南春酒300元、天之蓝酒280元、海之蓝150元。
根据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该批次酒侵犯了他人商标的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做出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罚款2000元的处罚。(记者 高鸿 报道/摄)
作者:高鸿
来源:城市晚报
作者:高鸿
编辑:刘正需